7歲女童被疏忽照顧 女被告自爆女童非男被告親女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21 13:05

最後更新: 2018/05/2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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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女被告王榮汶。(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7歲女童林林遭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案今續審,涉案母親王榮汶,即案中女被告今於庭上接受盤問時被問及前夫凌耀忠,即男被告是否林林的親生父親,女被告支吾以對良久後於庭上指「潤林唔係佢親生嘅。」

女被告今早繼續接受男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麥嘉汶盤問,麥問及林林是否她的女兒,女被告回應指「係我同凌耀忠個女。」麥再問「係你同凌耀忠嘅親生女?」女被告指「我呢⋯⋯係⋯⋯同阿凌耀忠生嘅。」麥追問「所以答案係凌耀忠係林林親生父親?」女被告答「我同凌耀忠生㗎囉。」法官遂插咀問「你唔係答緊條問題,到底林林係唔係凌耀忠親生女?」女被告猶豫良久後終答「係⋯⋯潤林唔係佢親生嘅。」女被告回答有關問題後,庭上眾人即露出驚訝表情,有陪審員更倒抽一口氣。

女被告隨後又否認曾經於庭上供稱林林是男被告的親生女兒,麥再追問林林是否別人的女兒,女被告再三表示「我唔知道」,麥指出兩人於2006年結婚,而林林於2008年2月出生,所以女被告一定是在與男被告結婚後才懷有林林,女被告稱「我唔記得」。麥又向女被告指出,她從未告知男被告林林並非他的親生女兒,女被告兩度回應指「佢自己知道」。

男被告一方又呈上Google地圖截圖,指出女被告若要由香港前往汕尾家鄉探望母親及林林,來回至少需時4至5小時,女被告表示她對時間長短沒有認知,亦非由她控制。麥又指出根據女被告的出入境紀錄,在眾多即日來回中港兩地的旅程中,當中只有兩次有可能僅僅讓女被告如她所說地回家鄉探望母親及林林,女被告表示不同意。麥再問女被告究竟返回內地做什麼,女被告表示不記得,麥又指其中一次女被告只在內地逗留不足1小時,女被告再表示不記得,並否認自己於深圳有朋友。